这一两年,电子商务的确炙手可热——不仅市场热度高,还成了地方政府争抢和扶持的对象。这种热情从中央政府开始,横扫各级地方政府。拿今年来讲,李克强总理已在多种场合为电子商务站台,强调“电子商务对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功不可没”,国务院也在5月7日发布了被称为“电商国八条”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就地方政府而言,不论是发达省份还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也都无一例外地主动拥抱电子商务,除培育本地电商企业之外,还在积极寻求与国内主要电商平台的合作。
如果把对象继续缩小至农村电子商务,则更会惊觉地方政府的这种热情就如同是“冬天里的一把火”。从积极申请进入商务部财政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到各地纷纷出台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的指导意见,再到与各大电商平台签署农村电商合作协议,进行电商资源对接,地方政府向农村电商完全敞开了怀抱。
曾几何时,有些市县政府还在担心外来的电商会挤垮本地传统商贸企业,为何对电商的态度会由质疑到迟疑又到了现在的张开双臂?
政府偏爱电商原因之一:造福农民
电商将工业品带到农村,同时又能将农产品带到城市,这种双向的流通让农民作为消费者与生产者都能享受到电商的红利。特别是对于生产者的农民来说,电商的意义更为深远。用电商平台将农产品卖给城市消费者,消除农民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让他们之间直接连接,将对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带来变革,有望解决农民卖菜难、卖粮难等问题,为农民保收、增收。“工业品下乡”促进了城乡消费公平的实现,“农产品进城”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解决农产品供求信息不对称、农副产品价格存在“剪刀差”等历史难题。
政府偏爱电商原因之二:拉动农村经济
除了直接提升农民的收入,农村电商还能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推动农业产销量、农村加工业/商贸业等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首先,农村电商能让农民更便捷地买到优质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同时,电商平台还能通过大数据等技术将农产品的供需直接对接,用具体需求来指导田间地头的具体生产——城里需要什么,需要多少,田里就种什么,种多少,甚至包括如何耕种。如果这一愿景一旦实现,对于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将是具有革命性意义的。
其次,村办或私有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特色产品企业也能通过农村电商打开销路,创建自有品牌。而电商力量的介入,还有可能将以前的村里作坊改造成为一个小型的现代企业,因为电商平台对个人和企业准入有严苛的标准,一旦打算通过京东或阿里的平台开拓网上销售渠道,对企业的升级改造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些,将直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转型。
而在电商的激活效应下,大量务工青年会返乡创业,这既能缓解农村人口空心化现象,又能为农村经济注入新鲜力量。对于这些返乡创业的青年来说,电子商务一定是主业之一,不论是当农民继续种地,还是在网上开店,或者创办工厂,他们都将是农村电商发展的生力军。
政府偏爱电商原因之三:活跃县域经济
地方政府频繁触网,还鉴于他们看到了电商对于县域经济的引擎作用,不仅仅是一个村的发展。虽说不能“一网解千愁”,但在经济新常态情势之下,农村电商的确能够为地方政府解除很多烦恼。
第一,地方政府发现,电商与传统商贸企业并不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而是合作与共同促进的关系。当地商贸企业可发挥了解当地市场需求、熟悉当地消费特点、拥有稳定供商网络与客户网络等优势,与电商平台展开本地合作,这是双方互利的事情。
第二,电商企业的介入,还能促进地方电商平台的发展。电商企业成熟的业务体系、开放性的培训体系以及大流量大平台的既有优势,都将发挥强大的企业孵化功能。
第三,对于地方物流商、服务商来说,电商进入农村也是他们实现跳跃式发展的机会。
此外,电商还能刺激地方经济的创新力量,这是“互联网 ”经济形态下大众创新的体现之一。因而不能低估电子商务或者农村电商对于地方经济的巨大推动力量,虽然目前仍无法具体估量这种对创新的激发究竟能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对于农村电商,地方政府没有任何不欢迎的理由,他们更多地是与各电商一拍即合,两相欢喜。地方政府与电商平台的联姻,还将继续下去,而这种联合对于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所带来的巨大变革,将在这片广袤的被称为“蓝海”的农村市场上,逐渐落地生根,开花结果。